关于风险事件和督查单的生成处置说明

很多服务商不清楚支队平台的风险事件、电子督查单如何响应,以及背后的处置逻辑。说明如下。

第一、风险事件的生成

支队平台的风险事件是根据规则生成的。规则来源根据消防各项法规。例如:自喷系统末端压力,根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第5.2.2条第一款第4项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

取值不小于0.1MPa。 再如:火灾报警主机发出的火警故障,这就是硬件判断的异常。不需要作额外的数据分析,这就是一个风险事件。 二级平台服务商应根据规范对各种系统的异常情况进行识别。目前支队平台暂时未开放接口让服务商来访问支队识别出来的异常事件。

第二、风险事件的处置

支队平台对风险事件处理分两类:

1类是可自动恢复类设备。例如水压,低于0.1MPa是异常,只要不低于0.1MPa就恢复正常。这类设备可以自动恢复正常,无需额外处理。支队会解除一切跟踪程序。正常情况下,自动恢复类的风险事件是无法被人工关闭的,只能由系统判断设备恢复正常后关闭。

2类是不可自动恢复类设备。例如主机火警,主机发出火警后不会再发出硬件级别的恢复类消息。这类异常发生,二级平台需要上报这个主机火警的处置结果。支队平台收到处置结果,该事件结束。解除一切跟踪程序。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点位故障这个风险事件,有的主机会发出点位复位消息,有的主机不会发出点位复位消息,建议二级平台对该类事件像主机火警一样上报处置结果。支队平台在收到硬件复位或者处置结果 都会关闭该事件。从现有数据来看,二级平台对该事件并未跟踪处置,导致支队平台累积了大量历史数据,这也是单位收到人工督查的主要原因。 目前不可恢复类设备只有火灾自动报警主机发出的消息,对于主机的点位处置有专门的接口上报。

在这里以火警为例,说明正确的处置方法:

二级平台收到硬件的火警信息在转发给支队平台后,自己在本地应该生成一个风险事件(支队平台就是这样处理的)。当这个风险事件被工作员处置(填报发生的原因)后,将这个处置结果上报到支队平台即可。火警和处置结果两者之间的关联依据是:主机号、回路号、点位号,这三者组合起来,确定一个点位的唯一性。本质上,还是在对硬件数据发送恢复说明。所以二级平台无需知道支队平台对该事件的处置和追踪过程,只需要将硬件恢复正常的数据告知支队平台即可。

综上,支队平台并未开放支队台的风险事件清单查询,原则上也无需二级平台处置风险事件,风险事件是支队平台内部的数据。二级平台应该主动判断出单位消防系统的异常,为客户提供快速响应和跟踪处理的功能,直到消防系统真正恢复正常,这是消防物联网的基本价值。二级平台的风险事件判断依据应比支队平台更加精确和严格,更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支队平台平台的规则具有普适性(如果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联系支队调整该单位的规则即可),依赖支队平台的风险事件判断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第三、电子督查和人工督查

电子督查目前只有一个逻辑,在风险事件存在一定时间(事件不同,时间不同)后向二级平台下发电子督查单,这个督查单相当于异常告知书。二级平台如果没有能力完整的识别出消防系统的异常情况,可以通过电子督查单来和支队平台的风险识别规则对齐。 消除电子督查单非常简单,就是将设备恢复正常,支队平台会自动关闭一切与之相关的单据。电子督查单也有对应的上报处置结果的接口,但是对电子督查单进行响应,并不能真正消除这个单据,只相当于向支队报备了单位已经知道该系统的异常,但是现在并未解决。

人工督查单的逻辑非常复杂,是支队内部的管理逻辑。可以理解为该单位的风险等级上升到一定程度,会生成人工督查单,人工督查单生成后单位会收到支队的督查电话,这与二级平台基本无关。单位只需要认真处置掉设备上的每个异常,就不会收到电话督查。

最后,支队平台的一切跟踪处置流程只有一个目的:让消防系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